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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湟中县以开展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为契机深化基层党务公开


       
2011-10-19

        青海省湟中县在深入推进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中,坚持“七个落实”,进一步深化基层党务公开。
        一是落实党务公开方案。根据西宁市委关于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制定了湟中县委关于在全县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要求及党务公开的实施范围、程序、方式、时限和落实措施等五个方面对全县党务公开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是落实党务公开示范点。按照“用党务公开带动政务公开、用扩大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的思路,选择县教育局和上新庄镇党委作为机关党务公开和乡(镇)党务公开示范点,并多次深入示范点督查指导工作,探索做法、总结经验、发现问题、落实整改,为全县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奠定了基础。
        三是落实党务公开内容。从执行党组织决议、决定,党的建设,党组织管理,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选拔任用,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建设以及党员、群众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等九个方面明确了党务公开内容,使党员、群众心知肚明。
        四是落实党务公开程序。就党务公开的原则、内容、范围、时限、方法、载体、程序进行了系统设计,按照修订目录、实施公开、收集反馈、归档管理的公开程序,积极推进党务公开。
        五是落实党务公开方式。通过采取会议、文件、简报、公开栏、板报、电子屏、广播电视、网站等形式,及时公开相关内容,以达到点上深入、面上推进、党员知情、群众参与、社会监督到位等目的,确保了党务公开的实效性。
        六是落实保障制度。按照党务公开实施意见,要求各基层党组织认真落实例行公开、依法申请、监督检查、考核评价、新闻发言人等制度,确保了党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七是落实党务公开责任制。为确保党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县委把党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各级党组织负责人是党务公开第一责任人。同时,要求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和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有机结合起来,特别是与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结合,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推进,形成了相互配套、相互促进、协调运转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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